药师注册及服务协议

感谢您注册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成为入驻药师。

药师入驻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和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之间的法律协议。只要您点击“同意”或实际使用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网络服务,即表明您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由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药师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注意并遵守相关条款。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所有。您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的正式药师。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权利与义务:

(1)有权制定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的管理规则及使用规则;

(2)有权审核专业药师注册时的注册资料之真实性,并审核其药师资质的合法性,药师通过审核后才可以成为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正式的药师;

(3)有权在药师使用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时终止服务:

a.行为不当,超出药师之服务范畴;

b.被用户多次投诉而没有具体的悔改之表现者;

c.违反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之管理规定而不服从本网站之管理;

d.在本网站从事非法活动;

4)药师超过一年未使用注册账户的,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有权收回该账户;

5)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平台服务的正常进行,并努力提升技术及改进技术,使网站服务更好进行;

6)有义务严格保守药师注册时不对公众开放的个人信息,但国家相应行政机关或法律要求的除外;

7)有义务维护药师的公众形象并利用本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

2、药师权利与义务

(1)有权通过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平台服务向用户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2)有权参与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网站开展的各种活动;

3)不得在本站提供的平台上进行:发表介绍个人广告言论或其他营利性广告言论;

4)发布个人信息需基于实际情况,真实,可信,不得有夸大宣传的言辞,例如:“最好”,“最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顶级”等;

5)有义务在进行药师注册时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并确保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义务不断更新个人资料;

6)有义务在通过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平台提供医疗服务时,向用户公开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工作电话、职称、擅长等不包含属于个人隐私之资料;

7)有义务在通过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平台提供医疗服务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卫生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药师只可审核处方,不能给患者用户开具处方等;

8)有义务对自己提供的医疗服务承担责任,对于因药师对咨询用户服务不当而对接受服务的咨询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主要责任由药师自己承担,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9)有义务在使用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提供的网络服务时自备除此之外的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包括上网设备: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及配备上网装置;个人上网和支付与此上网服务有关的费用;

(10)药师不得随意将个人账户交付他人使用,确保医疗服务时提供服务方为本人;

(11)不得向咨询用户推荐任何药物药品不得在本平台从事药物药品买卖等交易活动;

(12)不得在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传播散布任何“民间高手”、“祖传秘方”等类似信息;

(13)药师应充分尊重咨询用户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在咨询过程中获取的咨询用户个人信息;

(14)不得将咨询用户转移至与本平台相类似的网站;

三、药师职责

1、在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工作的药师,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并取得相关药学证书;

2、药师应按照规定时间上线,及时处理处方审核需求;

3、完成电子处方的审核工作,对处方的正确性负责;

4、通过系统提供的功能,与医生沟通未调配处方相关问题;

5、整理完善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数据;
6、药师应定期接受组织的培训;

7、在药事管理中心主任的领导和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8、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差错;

9、负责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监督协助禁止医生开具此类药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互联网医院相关制度规定;

10、监督并协助医生禁止为六岁及以下儿童开具处方。

、服务的开通及终止

1、药师接受本协议条款并完成相应注册程序,在本网站进行资料和资质的审核并成功通过审核后,便成为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的药师。

2、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而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药师对后来的协议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停止使用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的网络服务;

(2)通知银川万怡互联网医院停止对该药师的服务。

3、如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或者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010-62961287